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,拓宽选人用人渠道,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调岗位和对象
(一)选调岗位
佛冈县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2名,选调专业不限(详见附件1)。
(二)选调范围
面向清远市范围内选调在职在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
二、选调条件
本次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遵纪守法,政治立场坚定,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、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。
(二)具有本科(含)以上学历。
(三)年龄为35周岁以下(1988年5月11日后出生)。
(四)清远市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身份人员。
(五)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(第一年试用期人员为不定等次)。
(六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健康、心理健康。
(七)具有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(八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公开选调:
1.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,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;
2.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;
3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;
4.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;
5.按照国家和省、市、县等有关规定,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;
6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7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报名
(一)报名时间
2024年5月10日至5月23日
(二)报名方式
采取网络报名方式,由报考人员将相关资料的电子版(纸质版材料提供扫描件)发至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邮箱(fgxfb317@126.com)。
(三)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
1.《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2,A4纸双面打印签名后扫描)。
2.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、户口簿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等。
3.报名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。
4.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、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审批表、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(未满五年的按实际考核年度提供)等材料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。
5.报名表(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)及电子版;个人身份证、学历及学位证书、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、同意报考证明等扫描件;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(并复制到报名表电子版“贴照片处”)。
上述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,打包压缩后发至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邮箱(fgxfb317@126.com,文件大小控制在20M以内,文件名为姓名+岗位名称)。
(四)资格审核
由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认,通过者由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。
(五)注意事项
1.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,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。所有报名提交的扫描件对应的原件,均需要自行保留,以待正式录用考察时复核,如发现不一致则取消考察资格。
2.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阶段,不接受岗位资格要求的,视为放弃选调资格。
3.选调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1∶3比例的,则取消本次选调工作。
四、考试
(一)笔试、面试时间和地点:另行通知。
(二)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,主要考核考生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、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、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。
1.笔试
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。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,合格成绩为60分,笔试成绩按50%计入考试总成绩。
2.面试
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,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: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(不足1: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)。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,合格成绩为60分,面试成绩按50%计入考试总成绩。
五、体检
根据考试总成绩,经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会议研究,按1: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。由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费用自理。体检标准按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(粤人社发〔2010〕382号)执行,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,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,复检只进行一次,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。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选调资格。
六、考察
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考察对象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、道德修养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。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考察工作有关规定,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。
七、公示
根据考试成绩、考核成绩和体检、考察情况,经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人选后,在佛冈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。
八、递补调剂
因考察不合格、体检不合格、公示结果影响选调或者个人放弃调入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,由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人选。
九、办理调入
公示期满无异议且愿意接受工作安排的,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。
十、其他事宜
(一)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(报名表上手机号码)畅通,以便通知有关事宜。
(二)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、真实、准确,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,取消选调资格。
(三)拟选调人员按管理岗位九级职员办理调入任职手续。如报考人员不接受此要求的,视为放弃选调资格。
(四)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时间,截止选调公告发布之日。
(五)本次公开选调具体事宜,由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咨询电话:0763-428338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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